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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命名分類在統計方法上最常用的有探索性因素分析(Exploratory FactorAnalysis, EFA)與驗證性因素分析(Confirmatory Factor Analysis, CFA)。如果本刊沒有先預定主題,僅從經常性徵稿中擇優刊登幾篇論文,而這些論文都被發現有「教育社會學」的共同特質,即把本期主題命名為「教育社會學」,此方式謂之「探索」;若「教育社會學」原本就是設定為本期主題,我們公告主題徵稿,從所有與「教育社會學」相關稿件中擇優刊登,此方式謂之「驗證」。當然還有介於兩者之間的命名方式,就叫「專家決策、長官定奪或是行政裁量」(純屬博君一笑,莫怪)。Anyway,本期主題就是要叫「教育社會學」,收錄了四篇論文及一篇書評,都是一時之選。        第一篇是蕭佳純教授所撰的〈家庭社經地位、自我概念、學業表現對大學畢業生就業情形之探討〉,以「臺灣高等教育資料庫」進行次級資料分析,探討大學畢業生的家庭社經地位、自我概念、學業表現等因素對其就業情形之解釋。        第二篇是林慧敏與黃毅志教授所撰的〈原漢民族、補習教育與學業成績關聯之研究⎯⎯以臺東地區國中二年級學生為例〉,亦採次級資料分析,以「臺東縣教育長期追蹤資料庫」為例,瞭解原漢民族與補習教育對其學業成績之解釋。        第三篇是秦夢群教授與吳勁甫教授所撰的〈國中校長領導轉型、學校組織健康與學校組織效能關係之研究:中介效果模式之檢證〉,以問卷調查方式取得資料,分析國中校長轉型領導、學校組織健康與組織效能的關聯性,並進行不同模式比較。        第四篇是洪如玉教授所撰的〈從動物解放/權利議題之探討反思我國課程綱要之環境倫理內涵〉,以動物議題為主要探討對象,分析各種對動物議題的觀點與論辯焦點,批判目前國民學校課程綱要,揭示課程綱要的弱點,並提出學校對於教導環境倫理的改進建議。        本期書評則邀請高師大楊巧玲教授,評介社會學家A. Lareau於2003年出版的《不平等的童年:階級、種族與家庭生活》一書,原文為UnequalChildhoods: Class, Race and Family Life,楊教授對於該書有詳盡的介紹與精闢的見解,於文末並提出對台灣社會現象的省思。        本期收錄的四篇研究論文中,有三篇是採量化研究,又尤使用結構方程模式(Structural Equation Modeling),討論模式、比較模式、探討影響、推論因果……等最為熱門,本刊如此,其他期刊也不例外。鑑於此,本期責任編輯在最後想提出幾個討論:一筆未經實驗控制的事後回溯資料,是否能用幾個變項來詮釋複雜的教育或社會現象之影響或因果,即使是一筆適配良好的資料?是否可以進行各種模式校正取得良好適配數據,藉以發現新模式或新理論?此方式是否也稱為「探索」?還是「驗證」?還是……。結構方程模式應用在教育社會學領域研究是個好方法,但也端看研究者是否正視此方法的限制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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