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英文標題:
THE PARENTAL DUTY OF STUDENT GUIDANCE AND DISCIPLINE IN PRIMARY AND JUNIOR HIGH SCHOOL: A COLLABORATION DUTY PERSPECTIVE
期刊卷期:
文章單元:
中文摘要:
研究目的
本文旨在以家長學校「夥伴關係」,以及協力義務的觀點,建構我國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輔導與管教之家長協力義務理論;
具體而言,其研究問題為:一、學生輔導與管教行為之性質為何?二、學生輔導與管教之家長協力義務的理論基礎為何?
三、學生輔導與管教之家長權利義務內涵為何?四、家長對學生輔導與管教之具體協力義務為何?最後,提出結論與建議
供實務工作者參考。
研究設計/方法/取徑
本研究採用文獻分析方法,以蒐集、整理、分析我國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輔導與管教之家長協力義務相關文獻,兼以法釋義
學解釋方法進行相關法律文本之詮釋分析。
研究發現或結論
本文對於研究問題獲致以下結論:(一)學生輔導與管教行為之性質,乃教師之學生管教權與家長之子女教育權之具體
實踐。(二)學生家長輔導與管教協力義務之法理基礎有三:其一為教育基本法重要本質理論;其二為家長協力義務理論;
其三為學生家長與學校之協力關係。(三)關於學生輔導與管教之家長權利與義務,前者係父母居於子女輔助者地位,所
擁有之利他性權利;後者則為由該利他性權利所導出之協助其子女實現學習權之義務。(四)我國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輔導
與管教之家長協力義務難以落實實踐,亟待未來推動法制化與親職教育工作;美國中小學家長之經驗,殊堪借鏡。
研究原創性/價值
本文跳脫傳統家長參與教育權之研究論述觀點,轉而從家長協力義務觀點探討我國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輔導與管教之家長義
務,可謂具有學術研究之原創性。另外,其研究發現與結論,對我國國民教育決策者與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輔導與管教實務工作者具有參考應用價值。
作者:
作者介紹:
中國文化大學師資培育中心副教授
APA格式:
王等元(2017)。我國國民教育階段學生輔導與管教之家長義務:協力義務觀點。當代教育研究季刊,25(3),41-70。